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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审计机关优化农业农村审计路径探索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0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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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标志着党和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入了新阶段。在此背景下,中央及地方财政不断加大脱贫攻坚、农业产业发展、乡村人居环境等领域的资金保障力度,审计监督也面临新形势、新挑战。基层是各项政策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,基层审计机关更是要加强对农业农村相关资金、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,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。

一、农业农村审计开展的必要性

农业、农村、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,是人民群众急、难、愁、盼的问题。当前,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尤其在苏北乡村尤为突出,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、农村生态环境差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凸显了乡村振兴的重要地位,新发布的《中共中央 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(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)》要求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“三农”工作的总抓手。随着一系列支持性政策的出台和法律法规的实施,“三农”问题得到高度重视,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落地、巩固乡村发展成效已成为目前乡村治理的关键问题。

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,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有力工具。在乡村振兴战略导向下实施农业农村审计,以政策、资金和项目为抓手,对有关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等内容进行审计,是基层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,是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实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,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优化基层农业农村审计路径,实现农业农村审计与农业经济协同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。

二、目前农业农村审计存在的问题

(一)农业审计专职人员少

审计人员是指审计机关、审计机构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,由于基层职业发展通道受限等原因,基层审计机构普遍存在审计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,审计力量相对较弱,虽然基层审计机关设置了农业农村审计科,但是人员大多由财务专业人员构成,农业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欠缺,即使是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科学、合理,也很难达到预定的审计目标,难以对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,在解决“三农”问题方面措施不到位,难以出具高标准的审计报告。

(二)农业审计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难

一是基层审计人员由于对专项政策学习不够深入,基层实践经验缺乏,对于基层工作如何开展,专项资金如何使用,应当达到的绩效目标不太了解,往往侧重于对审计项目财务账目的审查,关注是否存在滞留、截留、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情况,忽视了对专项资金等使用效益的审计,无法体现审计工作的价值。二是农业农村审计由于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、管理较为混乱,审计工作无法及时、有效地开展,有些涉及农业专项资金的违规操作,原因较为复杂,审计中需要及时与项目的各利益主体进行沟通,增加了审计决议执行的难度。

(三)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难度大

一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农业农村资金涉及领域广,项目数量和种类较多,审计人员对项目专业性的了解不够深入,容易忽略不熟悉的审计领域,产生审计缺项。二是农业资金因量多且分散,需要以小见大。如乡镇中常涉及高标准农田资金、农村改厕资金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,大多是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资金拨付,乡镇以农村合作社为申报主体,但是常常是资金直接拨付实施主体,资金使用如何无人问津,这就可能造成“重申报”、“轻监管”等问题。三是审计覆盖面不全。由于审计资源的限制,如审计人员不足、审计时间紧张等诸多困难,使得农业审计难以做到全覆盖,往往是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涉及到的,或者是在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开展的审计项目中涵盖到的专项,会成为重点审计对象,实践中很多专项农业资金难以做到完全有效监管。

(四)审计手段有限

农业农村审计项目覆盖面广,所需审计资源较多,而基层审计由于客观条件限制,还停留在采用看账务、看文件、看现场等传统的审计方式,而对于农业而言,很多新的科技已经在使用。传统的审计方式已远不能满足需求,如审计中查看农村违规占用耕地(基本农田)、违规占用林地、林地与基本农田重合等问题,需要用到土地利用现状、基本农田保护、森林资源管理“一张图”、遥感影像等行业电子数据,同时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分析等。但基层审计人员在采集数据方面存在困难,即使采集到了数据,由于专业能力局限,也无法进行有效数据分析,好多问题难以被发现。

三、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农村审计工作优化举措

(一)立足乡村振兴总目标,加强审计工作的协同

一是做好多部门、多渠道的沟通协调,由于农业发展范围广,农业政策和项目覆盖领域较多,农业农村审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。在审计工作开展前,要注重与农业农村部门、财政部门、环保部门的沟通,对审计项目内容进行详细而深入的审前调查,为审计项目质量提升“助力”。二是做好审计资源的整合,培养农业审计人才。充分利用上级审计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专业资源优势,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,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,在培训内容上可包括国家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乡村振兴系列政策,审计新政解读,各级专项资金执行要点,以准确把握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,增强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。

(二)开展研究型审计,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

在农业农村审计中,审计建议直接影响整改方向,关系惠农强农政策进一步落实。基层审计机关在涉农项目中要积极探索农业农村研究型审计,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审前调查、组织实施、报告撰写等项目实施全过程。聚焦国家重要涉农政策要点,以地方经济发展特点为切入点,以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实施绩效为着力点,以地方特色产业中易引发风险问题作为审计重点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构建审计研究闭环,及时反映地方农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,推动当地政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,提高项目实施效率,提升农业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。

(三)多措并举,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审计多形式覆盖

一是科学高效安排审计进度,在及时收集被审计对象有关审计资料的基础上,精准把握不同项目审计重点,制定好审计实施方案,明确审计目标、范围、对象,提高审计效率。二是拓展审计方式,基层审计机关可在上级审计部门农业农村审计“一盘棋”的要求下,在本级计划内项目中积极拓展农业农村审计方式,尝试将美丽乡村建设、小农水建设等以专题形式嵌入预算执行审计,将农村公墓建设、农村旱厕改造审计调查融入乡镇经责审计项目,从而使农业农村审计除独立项目外,又以多种形式融入其他审计项目,实现各专项审计资源、信息和成果共享。三是认真落实计划备案和结果报告制度,畅通与省市级审计机关沟通交流,避免重复检查,减少监督盲区。

(四)构建新型工作框架,提升审计效能

一是构建农业农村审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信息库,夯实审计工作基础。定期梳理更新涵盖各类审计通用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,国家和地方层面制定出台的各类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,为审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;研究包括生态、产业、文化等方面的审计项目审计规律,为审计工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。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化手段,快速整合、筛选有用的信息,及时找到风险点,节约更多时间用于实地走访和问题原因分析,使审计结果更加准确,提高审计结论的信服力。(泗洪县审计局  孙丹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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