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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纳审计建议 淮海技师学院出台学生退费管理规定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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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淮海技师学院出台《淮海技师学院学生退费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了学生退费管理,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去年下半年,市审计局对淮海技师学院进行了审计,发现学院存在退费项目不明确、标准不统一等问题,提出要加强学生退费管理、完善退费管理制度等审计建议。

淮海技师学院高度重视,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,出台了《淮海技师学院学生退费管理规定》,明确了退费事项的范围、退费标准、负责退费的处室、退费审批程序及办理流程、退费需提交的资料、退费时间要求以及不予退费的情况等内容。《规定》明确,退费事项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书本代办费和实习材料;对已缴的学费,未进班的新生实行全额退款,已进班的新生和老生,在第一学期期中前、期中后退学的,分别按所交年度学费的四分之三、二分之一退费,在第二学期期中前退学的,按所交学费的四分之一退费,在第二学期期中后退学的,不予退费;对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和勒令退学处分的学生、因违法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,不予退费。《规定》要求,在接到手续完备的退费资料后,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。(任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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